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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邮政业务航线建议由“国际航线” 更名为“两岸航线”
2017年07月07日

  王太白(民革党员,奉贤规划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反映,自2008年11月04日海峡两岸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邮政协议》以来,双方同意通过空运或海运直航方式将邮件总包运送至对方邮件处理中心,便利了两岸人民的联系与交流,也为两岸邮政合作业务的不断扩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到目前为止,从大陆寄往台湾的邮件通常会被告知该邮件需走“国际航线”并按“国际航线”邮件业务标准收取邮费。笔者认为,“国际航线”一词在两岸邮政业务中使用有悖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九二共识”。

  因此,笔者建议从大陆寄往台湾的邮件无论是走空运或是海运,其航线名称建议由“国际航线”更名为“两岸航线”,邮寄业务费用标准一律按国内标准收取。

来源:民革上海市委调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