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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各区成片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7年07月07日

  陈涛(民革党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反映,上海市各区这几年城中村、旧棚户区改造已取得很大进展,受到周边群众肯定。经走访及考查,在肯定成绩同时,也听到群众反映及看到一些情况有待思考:1.一些大片违法建筑地块拆除,这里生活设施及人员消失,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如何?2.历史各阶段发展形成多头管理如何从源头解决?3.清理违法地块的环评资料跟踪如何?4.针对违法建筑,现是政府出钱出力集中整治,违法被拆者因无成本压力而坐等的现象,如何从源头解决?5.集中成片违法建筑治理后期如何防止不会再次出现违法建筑回潮?6.成片区域可以集中力量限时达到整治目的,针对分点、分片、个别违法建筑如何做到长效管理?

  为此建议:

  一、在新一轮集中成片区域违法建筑治理,是为各区新一轮城市发展储备土地,但同时应考虑拆违地区居民生活设施,配套综合方案跟进(涉及购物等)应同步,要全面细致考虑方便群众生活,同时一些涉及服务民众卫生保洁员、保安员、餐饮服务员这类人员应根据各区、各街道居民需求,有计划、有引导同步考虑方案。

  二、违法建筑治理解决之后,应分析产生原因,按依法治理的思路,对违法建筑从管理源头加以分类理顺,由政府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跟进,涉及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提出,确保今后违法建筑无产生漏洞。

  三、对已清违法整治成片地块应及时留下当时地块清理现场现状记录,对于清理建筑是否是排污企业,有无加工化学类等对土壤污染有所备案,为今后开发土地跟踪治理留下痕迹。

  四、对于违法建筑目前是政府花人力财力整治,之后要明确建违者承担违法成本,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修正相关法规,对已明确是违法建筑,限时自拆,如政府组织拆违则拆违成本由违法者买单。

  五、对于拆违形成的成片空地,如高压电线下空地无人管理、二次回建等现象应考虑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宣传告示等手段,做到长效化管理。

  六、要把成片违法建筑整治与个别区域、个别人的违法整治相结合,对个别人违法也应制定管理机制。在国外如新加坡,对政府组屋、公共住宅建筑、个人对房屋装修、改造必须申请批准备案,一旦发现违法装饰(如拆除承重墙)处罚很严厉,建议市区在这方面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

来源:民革上海市委调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