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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组织提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预算管理改革的建议
2016年01月08日

  一、背景情况

  2014年以来,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预算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市预算管理活动总体上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改革的精神与要求,不断加大预算管理改革力度和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形成,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

  二、问题及分析

  与“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要求相比,本市的政府预算管理在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的依据不尽科学,基数加增长的习惯性思维仍主导了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预算编制的详尽程度不尽如人意,预算收入未编到目,支出按功能分类未全部编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未编到款;以市本级为例,“其他”支出比重虽然从2013年的25%下降到2014年的20%再降到2015年13%,但仍然有所偏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存在较大的问题。

  2、在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预算执行中的支出标准陈旧和不切实际,容易导致唯有违规或违纪才有可能全部使用完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资金调剂使用情况频繁,政府部门尚未上紧“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这根弦,不仅经常出台没有预算的政策,资金在科目间、项目间和级次间的调剂使用更是家常便饭。

  3、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按规定应该公开但尚未公开的情况。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能依照要求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公开的决算报告仅对“四本预算”的总数进行披露而未做到科目细分;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未全部向社会公开;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未向社会公开。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预算管理活动是整个政府部门而非仅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情,它必须得到各级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配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也指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制度创新和利益关系调整,任务艰巨,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因此,要从根本上做好我市预算管理工作,深化我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首先需要的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财政部门主导和各部门通力配合下,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才能合力推进我市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各项预算管理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2、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完整性方面,一是要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市政府有关制度与规定,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要在规范与清理财政专户的基础上,逐步将财政专户资金(如事业单位收费、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管理。三是要按照国家要求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各类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全部纳入预算,进行统筹管理,真正实现“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目标。

  在科学性方面,一是要认真反思目前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切实贯彻“零基预算”的预算编制原则,防止各部门为了保预算“盘子”而随意增加项目支出。二是要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以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三是继续降低“其他”支出的比重,特别是那些民生重点支出的“其他”支出比重,争取“十三五”期间能降低到5%以内。

  在准确性方面,一是要加快预算资金下达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二是根据财政资金运行规律,区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研究建立分类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办法,避免项目支出拖累整个支出进度和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三是扎实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

  3、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和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财政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预算约束,谨慎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控预算科目、预算级次、预算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使用;防止预算单位用项目支出补贴基本支出,防止预算单位将基本支出以“其他”支出名义列支或通过“其他”支出来规避监督与考核。

  二是要加强重大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防止“三拍”项目(事前拍脑袋,事中拍胸脯,事后拍屁股)的产生。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要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将部门预决算的项目支出按照具体项目公开,逐步将财政审计信息和债务信息等政府信息纳入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