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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组织提案]积极探索实践 稳步推进基层协商
2016年01月08日

  一、上海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基础的社会层面的协商,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近几年上海基层协商民主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基层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在工作中以行政工作方法为主导,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化解居民矛盾,没有按照协商程序办,没有体现协商各方的地位平等,不能区分民主自治与协商民主的概念的现象相当普遍。把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等同于协商民主的干部群众也很多。如某居民区由党总支引导居民自治的“家门口工程”,由居委会、业委会、房地办、物业公司组成的“四位一体”自治联动机制,其中个别工作环节带有民主协商的工作性质,但把“家门口工程”作为协商民主的事例则十分勉强。基层民主协商的核心是利益协商,社区居民自治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两者概念差异非常明显。

  二是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在协商内容上存在明显差异。从协商内容上看,在上海农村的协商议题主要是专题补贴、困难补贴、征地补偿、新农村建设等。有的村委会近年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协商出台了一些制度,如宝山罗店镇《北金村困难家庭补助实施办法》、金山张堰镇《建农村困难家庭补助方案》及《建农村规范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等都属于这类情况。但农村社区很多方面还存在制度缺失的现状,对于开展基层协商十分不利。因此,农村在制度层面上的民主协商大有可为。

  三是基层协商民主结果缺乏制度保障。在基层,议题在达成协商共识形成决议后,出尔反尔,无理取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金山区石化街道某居委会辖区周边乐购超市随意堆放垃圾,与居民协商有结果没效果,长期得不到处理就是没有制度保障的例子。基层协商民主应该在什么范围、以什么形式有序、有效和规范化发展,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低下、专业知识不足、语言表达不畅等等)如何参与协商,如何避免基层干部以权压人或少数群众为自身利益要挟政府等等现象的发生,都需要制度设计。

  当然,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出现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协商平台:解决小区矛盾采用“四位一体”(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或“议事会(小组、厅)”的工作平台;共建借力借脑引入第三方参与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如民革长宁区委利用与新华居委会等6个居委会的共建形式参与到基层协商,帮助居委会解决了许多老大难问题。

  二、稳步推进上海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议

  基于上海的基层协商民主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为确保上海基层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遵、有章可循、有序可守,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因此建议:

  一是扩大基层协商民主试点范围,争取在上海全面铺开基层协商民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落地,是一项系统工程。上海前期选择党建工作扎实、居民自治成功实践的社区进行基层协商民主试验点,在工作机制上已有一些创新,有些做法已相当成熟,一些民生问题通过协商方式得到了很好解决。这对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落地,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培育公民公共精神,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规制约束政府不当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作用。因此建议,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大基层协商民主的工作力度,扩大基层协商民主试点范围,争取使上海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铺开基层民主协商的地区。

  二是在制度设计上要有保障协商结果的约束力,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协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需要制度保障,使基层协商民主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协商,协商的组织、内容以及程序等都由制度来调整,避免协商民主在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不确定性,使协商结果具有约束力,避免流于形式。

  目前上海的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多种多样,但协商民主的程序还不够清晰,尚未形成制度。因此建议在制度设计上,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协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让群众拥有广泛参与的权利真正落地。

  基层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要体现:1、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推出不同层级的协商议题。对必选议题,如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等决策性议题等,协商要超前,需要多次反复;对临时议题,如突发性事件、上级部门新增任务等,协商要及时,讲究时效性。2、基层民主协商的重点要放在工作的决策与计划上。3、基层民主协商的程序需要规范与细化,可操作性强;4、厘清行政部门的审批与基层协商的关系;5、建立基层民主协商多元多层的第三方参与机制。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协商民主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尽快推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指南》。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解与认识还比较模糊的现状,加强协商民主制度的专项宣传与培训十分必要。建议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组织专家学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推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指南》,以此作为政府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指南》应以文件精神、工作制度、基本议题、工作方式、典型案例为基本内容,文字要浅显易懂,便于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操作,使《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指南》成为指导基层协商工作的重要文件。

  四是在政策导向上鼓励民主党派等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参与基层协商民主。许多基层单位存在资源欠缺、专业力量弱等实际问题,如法律问题、工程技术问题、制度设计等,基层单位只能就事论事解决问题,常常缺乏科学的协商民主决策。全国各地及上海的经验做法表明,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单位存在资源欠缺的实际问题。“民主不是装饰”,基层协商民主不是阶段性工作,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建议政府顺应基层协商借力借脑的要求,在政策上规范第三方参与基层民主协商,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鼓励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