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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组织提案]关于新形势下上海惠台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建议
2017年01月19日

  一、背景情况

  上海是台商、台胞聚集度最高和大陆吸引台商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目前,上海共计有10310家台资企业,在上海就业、生活的台胞大约有30万人,其中7.8万人办理了6个月以上的长期居留证。多年来,上海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和支持台胞投资、就业的政策,包括为在沪台胞及其亲属提供与上海常住人口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等。2015年9月《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在沪台胞相关权益保护体系正式形成。本市惠台政策实施情况是当前全国惠台政策现状的缩影。客观分析上海惠台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新形势下上海惠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策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问题分析

  鉴于涉台事务事权在中央,因此在对问题分析过程中主要以上海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行的保障台胞在大陆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为样本,结合辐射上海的全国性惠台政策综合考量,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一)上海惠台政策制订未能及时跟进需求,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首先,随着台胞来往大陆的日益频繁,各种涉台民事行为大量涌现,涉台行政管理事务量激增,造成相关政策规定在运用时捉襟见肘,进而在涉台事务的处理上更侧重于个案性和应急性,由于缺乏常规化的社会管理机制,导致局部领域出现了政策盲点和空白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简称《投保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过于原则,实践中,台胞权益保障工作更多是依靠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来开展。上海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两岸形势的发展要求。另外,由于区域发展规划的调整、发展思路的转变和决策层面的变迁,致使相关政策得不到延续,给台胞造成负面观感。比如惠台产业政策,一些当年引进的台资项目受到区域产业规划的影响和自身产能技术落后的现状,无法再得到相关优惠补贴,相关台商就对当初政府的招商引资感到不满。

  第三,上海各职能部门制定的惠台政策散见在各种规范性文件,数量庞大且形式上略显杂乱,发文机关的层级、隶属关系也相对复杂,有些甚至相互矛盾或与上位法抵触,导致应用于台胞权益保障实践的具体规范缺乏应有的稳定性、确定性、权威性,伤及台胞的认同感。

  (二)岛内政党纷争导致惠台政策被“污名化”

  出于选举利益,民进党养成了“逢中必反”的政策习惯,无视大陆的善意及惠台政策对台湾经济的提升效应,对“服贸”、“货贸”等两岸经贸议题和协议一再杯葛,反对两岸经济合作深化发展。在民进党及其它“台独”政治团体的误导下,惠台让利政策往往在岛内被别有用心的媒体和团体污名化,被贴上“统战”、“收买”、“矮化”的标签,导致部分民众常把大陆的善意错认成“恶意”。覆巢之下,上海的惠台政策也未能幸免。例如为方便台胞往来大陆的卡式台胞证政策,就被指单方面矮化台湾,甚至无端流传卡式台胞证内含芯片被大陆相关部门利用监听和跟踪台湾同胞。

  (三)惠台政策利益分配不均衡

  上海惠台政策遵循惠台国策“北重南轻”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惠台政策利益的区域分布不均衡。虽然大陆现有惠台政策几近覆盖台湾各阶层群体,但主要受惠面仍集中于企业阶层,企业经营者和财团成为主要既得利益者。而减免关税政策、对台商品采购,原本是希望让相关制造业者和农民受益,却碍于岛内销售渠道的“产销分离”模式,大量收益被中间商盘剥,致使基层民众对惠台政策基本无感。除此之外,上海的地方性惠台政策还存在重常住台胞,轻游客台胞的现象,至今没有专门针对短期在沪台胞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惠台政策的执行方式“粗放”,宣传力度不足

  上海惠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重制定,轻执行。导致惠台政策在具体执行环节上还不够细致周全,配套措施不完善,操作繁琐,影响了惠台政策的整体社会效应。此外,对惠台政策的跟踪宣传还不够,尤其是针对在大陆工作生活台胞的权益保护措施普及不够,这也是造成涉台部门做得多,在沪台胞却知得少的重要原因。

  三、建议

  (一)淡化让利色彩,加大制独力度

  在大陆已充分掌握两岸关系主导权的情况下,为争取台湾民心,表述上应更多顾及台湾民众的心理感受,多强调两岸互惠互利,淡化让利色彩;在实施方式上对岛内当局及台独势力应该进一步加大制裁力度,激化岛内民生矛盾,牵制破坏其新南向政策。

  (二)重视台胞、台配社会领域权益的保障

  对在大陆生活的台胞、台配加强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完善其在大陆的国民待遇;对台胞赴陆发展政策和非主权民生待遇给予一定便利。切实解决台胞在大陆的就学、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参与所在地社会管理、在陆生活便利、知识产权创作保护问题等实际问题。如为台湾青年来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持。有别于第一代台商登“陆”投资,现在台湾青年来大陆寻求职业发展的比例越来越高,有“先就业后创业,以就业促创业”考量的台湾青年不在少数,而台籍员工繁琐的入职手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以至于有些企业对台籍员工敬而远之。建议采取简化措施和企业鼓励政策,方便台籍员工在大陆的职场发展。

  (三)进一步凸显涉台部门的行政特性

  应进一步强化涉台部门的行政职能,例如:通过行政手段处理“在大陆台胞权益保障”,“台胞赴陆发展协助”,“完善台籍配偶国民待遇”,“建立台胞在大陆上情下达的言路渠道”,“组织实施各项便台、规台措施 ”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同时建议上海试点在台办框架下设立台胞在大陆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台胞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针对台胞的行政事务受理及办事大厅,受理台胞在大陆的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创业就业、社会福利、司法援助、开具证明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和社会服务项目)。既可以将在大陆生活的台胞联络团结起来,又帮助台胞解决实际问题,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台有效行政。

  (四)加强惠台政策的制度创新

  加强惠台政策的制度创新,尽可能利用现有的涉台资源,探索变通的方式方法。例如,目前两岸联合征信系统没有完全对接,为突破台胞在大陆征信问题,建议能否在上海自贸区推动两岸征信试点。如台企、台胞可由台资银行设在自贸区的分支机构进行征信以及出具征信证明,并根据征信情况出具一定额度的担保函,大陆银行可以凭征信资料和担保函的额度,对台胞开展办理信用卡、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

  (五)强化惠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规台措施

  在惠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诸如台商避税、非法用工、违规经营等副作用。在当前形势下,特别是“520”后,我们在完善惠台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制定配套的规台政策,针对在陆台商避税、非法经营等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堵住政策性漏洞,建议市台办牵头专题研究,使对台政策在体系上更趋完备。

  (六)加大惠台政策的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比如台胞入境时向其发放《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惠台政策宣传小册子;举办专场的政策推介会;开通台胞保障热线;构建涉台信息化办事系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