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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点赞
2016年04月14日

  根据媒体报道,上海2016年会在浦东新区、徐汇、嘉定三区的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开展分类改革试点,待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后在全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中推行。

  长期以来,包括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综合执法、环境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等诸多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了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为确保辖区监管市场的稳定、可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受制于行政执法机构普遍单位行政级别不高、领导职数有限而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多的不利局面,很长一段时期行政执法机构尤其是基层执法机构科员比比皆是,甚至退休时还是科员,这样的状况客观影响着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尤其对于承担着养家糊口重任的家庭顶梁柱来说,这是必须考虑的因素,这也是导致近几年行政执法机构人员流失尤其是中青年同志跳槽转行的重要原因所在。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首先必须解决在社会生存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其他的因素。正因为此,行政执法机构存在着的种种弊端势必造成人员的流失。而这次上海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也正是瞄准了目前机构管理的弊端,对症下药,以期收到药到病除、治病救人的疗效。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此次改革将会打破目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长期沿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管理模式,建立十级的分类,分别对应科员到正处级别。关键的是,这样的改革将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不再受单位行政级别限制的天花板,照常晋升,此举势必惠及本市的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长期从事基层行政执法的同志。试问这样的改革怎不会触动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怎不会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怎不会得到他们的拥护呢?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目前改革已经开始在浦东等三区进行试点,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距离全市复制推广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改革的春天到了!(民革静安民革区委会机关支部党员)

作者:郑伟 )